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

MARC JACOBS




  正如一般對時尚界稍有了解的,MARC JACOBS無疑是目前最當紅且年輕的美國設計師,出生紐約的他,就讀Parson's School of Design時曾獲該校最高三項榮譽the Perry Ellis Gold Thimble Award, the Chester Weinberg Gold Thimble Award, the Design Student of the Year Award。之後於1986年創立自己的品牌── Marc Jacobs。

  故事就這樣結束了嗎?不,還沒呢!

  因正逢歐陸時尚界的快速轉變,加上大型精品集團的併購,以巴黎時尚界為例,過去雖有著世界時尚聖地之稱的花都巴黎,在面對美式商業行銷策略節節敗退之後,開始學習並採用更高明的商業手法──利用舊有的名氣,打造出完全奢華夢幻般的「上流社會」生活,再藉由較低單價的配件、包包、手飾單品等,讓人輕易擁有,享受那王公貴族般的感覺!

(簡單說...看過一件單價200萬台幣的外套後,你就會覺得一個5000塊的鑰匙圈好便宜XD)

  因為集團和商業為導向的趨勢,當時的歐陸國家開始大量採用美籍設計師,時尚金童Tom Ford以及Marc Jacobs就是在此崛起。


  Tom Ford掌握當時瀕臨破產的Gucci翻身成功後,其他品牌紛紛開始仿效為之,Marc Jacobs算是這批美式設計師風潮的末端,因為在此之後的美國籍設計師並沒有太多良好的表現,風潮就這麼退了!

  Marc Jacobs在1997年接任Louis Vuitton藝術總監之後,以簡單俐落的時尚剪裁風格征服巴黎人的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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